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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8 重拾两个习惯高中的时候开始听古典音乐,但还没有买CD机(当时叫Diskman),所以都是拿着walkman听中央古典音乐台(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的广播节目。节目时间是9点到10点,正好是下晚自修的时候,几百人穿过国权路的景象颇为浩浩荡荡;而在人群攒攒中听歌剧或者交响乐的感受却很长时间没有回响过,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美国人烟稀少的缘故。
因为law Quadrangle 的很多地方手机信号不是特别好,所以常常在student lounge里看书。问题在于每到课间总有很多人在这里歇着或者闲聊,于是间或着,这个地方总显得熙熙攘攘。今天中午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时候走进studentlounge,而当我打开电脑,戴上耳机,那悬挂在熙熙攘攘正上方耀眼而清晰的声线,不仅宁静了鸟语,也带回来从前。
另一个重拾的习惯是喝牛奶。刚上大学时喜欢喝牛奶一开始是人来疯,看了《杀手里昂》之后觉得喝牛奶特有感觉。然后是为了勾引女孩儿——大学里的男孩子(包括年龄大了但其实大学还没有毕业的男孩子)忙着喝酒装酷,可我偏偏以一个爱喝牛奶滴酒不沾的健康形象出现,嘿嘿,阴险吧……
而现在房子的冰箱里永远有喝不完的牛奶,而我也不再像是刚到美国时那样,嫌弃这里的牛奶淡而无味,甚至开始专门找skimmilk喝,就当是水嘛。我已经不想装酷,把所有的音乐都锁在耳机里面,也不再怀念奶味儿,只想健康明亮的与你生活。 September 14 再转一篇 外婆去世了,在家停放三天后,今天火化。 对于外婆的死亡,包括她本人在内的所有人都是悲欣交集的,因为严重的糖尿病已使她双目失明在床上躺了大半年了。她的左腿长满了巨大的水泡,脚指像冬天的树枝,干枯得好像随时都可能离她而去。这半年中她吃的苦头,几乎占她八十三年人生所经历痛苦的一半。 有人说,人在死亡面前是平等的。任你是王侯富翁,还是穷苦乞丐,在鼻息间那口气停止了之后,都一样,只是一具尸体。在火葬场,我能深深感受到这一点。 虽然有着寿衣贵贱、火葬价格和礼炮声数以及骨灰盒档次的不同,但这一切,对于躺在冰冷尸台上的遗体来说已不重要了。随着漂亮的殡葬女工轻轻按动电纽,一道电门打开了通往去另一世界的路。 通过观察孔,我看见外婆的花白头发在狂舞着的火焰中刹那间化为灰烬,她身上穿着的寿衣也刹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接下来,她的肌肤也像融化的蜡一下,轻轻地从她身上裉了下去,肋骨一下子叉出身体之外,像炉中的炭一样,燃着通红而刺眼的火光…… 接下来,殡葬工开始用一个大铁钩给外婆的遗体翻身,外婆那早已瘦得只有几十斤重的身体像炉灶里的一段木柴,被沉重地翻了过来。请原谅我细致的描写,因为那境象实在太深刻了,让人永远无法忘记。在这个电炉里,富翁和穷人;红人和霉人;男人和女人;牛人和衰人,都是以这样的方式翻身,以这样的方式给人生留下最后一个背影。谁也不能例外…… 因为事前外婆有遗嘱,说她是皈依之人,不要大事操办丧事。更不要在她离开人世的时候大哭大闹让她走得不安心。我和姨父等几个胆子稍大些的人静静地站在操作间外,看着炉膛里熊熊燃烧的火。想着烈火里正燃烧着的,是自己至亲至爱的慈祥外婆时,眼泪忍不住疯狂地流了下来…… 这时,外面另一丧家开始鸣放礼炮。而四台炉子的另外三台,也正以相同的方式在轰鸣着,每个炉子后面,都站着一群和我们一样伤心着的人…… 燃烧四十五分钟左右,炉火停了。火葬场工作人员说,每个人烧的时间大致相近,只有身体特别胖大的人,要烧得久一点。其余的人,在四十五分钟之内大致就已燃烧完毕——这只是一堂课的时间,一具躯体就变成了一堆灰烬。 电炉熄火后,殡葬工将下方的托盘打开,白黄的骨灰筛落下来。这令我的心情陡地一紧——这难道就是我那慈祥亲切仁爱的外婆的残留物?她曾经是一个腰围达四尺的胖婆婆,因为病魔的折磨,最后变得只有不到七十斤,而金属托盘里留下的灰,最多只有半斤。想着这我们每个人在死后都不过会变成这半斤灰,我突然觉得平日里我们努力挣扎着想得到的许多东西其实是没有什么意思的。无论职位高低,名声大小,财富多寡,容貌美丑,都不过变成了这样一摊黄白色的灰烬…… 与外婆同时入炉的另外三个人,一个是乡下老太太,一个是个有些地位的老头,一个是因车祸死去的美丽女人。在炉子后面,站着他们的家属,各自的表情不同。 乡下老太太的家人们一个个包着白色孝帕,哭得很伤心。他们选择了火葬场所有最好的送葬模式,包括入炉前乐队伴奏,出炉时的礼炮二十一响(最高级),一千多元钱一个的骨灰盒,在焚香炉前燃烧的纸钱最多。她的儿孙们说,老人家一生吃了太多的苦,现在走了,风风光光的!这是她的愿望,大家这样做,也是想让她感到安心. 那个有些地位的老头的亲属和同来送葬的人们,似乎对麻将的兴趣远胜于对他的兴趣,那边还在火化,这边已摆开麻将,谈笑风声地打开了。虽然四川历来有在灵堂前打麻将的习惯,但在等待火化这短短的时间里也不放过,也太有点只争朝夕的味道了。但可以看出,他们对死者离去的伤感,远不如乡下农民那样外显而直接。 另外那位出车祸的美丽女人,陪她来火化的只有单位同事,没有亲人。据说她的亲人远在外地,她是在去赴一次婚外约会而出车祸的,家人们不愿意来,同事们来火化,只是例行一下公差而已。气氛倒是显得很轻松。 看着这样的场景,妻子使劲拉住我的手。我无限感慨地说:其实,人一辈子的成就,不在于你得到了什么样的财富和荣耀,而在于你死后,有多少人会为你真诚地掉上一滴眼泪。 这看似简单的事情,对有的人却很难很难! September 13 读在连续加班三天后……是什么让我相信上帝,是什么让我相信天上有倾听的耳朵和循循善诱的声音,是什么让我相信熟视无睹中有明确的路标,是什么让我相信爱你是成长的原因;是什么让我相信朋友们是天堂的精灵,是什么让我相信文字是流淌的生命。
谢谢迎迎(呵呵,也押运了)
"随后到了家,独自提了两大包东西上楼,走到门口——发现钥匙找不到了。我那个挂着许许多多小狮子的钥匙链。我唯一的家门钥匙。不见了。我于是独自站在漆黑的楼道里,面前散落着因为翻包而乱七八糟的一大堆东西,想想刚刚听见的美满,看看自己此刻的无助非常,导致顿时情绪崩溃。抱怨、委屈、脆弱种种情绪如夏日乌云席卷天地,心情亦电闪雷鸣。于是在这样的时候看清自己的心意。那么想听一个人的声音。那么想要寻得一点被保护的感觉仿佛如若不能就会溺死。于是无所顾忌地打电话并且无所顾忌地崩溃。于是得到了保护、指点和娇纵。
我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被人抚了许久的皮毛,方才缓缓平静下来。直到那时还不忘记抽噎着问,你什么时候才能给我胡萝卜呢,卷心菜也是好的。听见不知道真的响起或者只是在我心里响起这样的声音,好的,我给你找十根胡萝卜去。
这一个时刻,纵使你是个举着猎枪的猎人或者一个等待食物的灰熊,兔子我,也会毫无戒心、毫无保留地爱上你。" September 05 在路上在上海读高中的时候,记得《萌芽》上有一篇文章这样说,一定要带恋人爬一次香山,因为最艰难的路一定要和最爱的人一起走。到了北京之后,和清华的朋友骑车去了一次,发现川来熙攘的香山和“艰难”很难扯上关系;再后来发现小朋友和小男友也骑车去过香山,只不过两个人后来是死疾拜咧把自行车搬上公共汽车才回的北京。这大概就是从前最接近的经历了。总是故作深沉的以为是急功近利的我们忘记了路,其实或许是路途放弃了脆弱不堪的我们。
向东380公里是亚特兰大。而路上Chattanooga是一个有着古怪印第安名字的美丽地方。这是第一次开长途,而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理由要我们去做一些未曾有过的尝试。重回亚特兰大的感觉不同以往,骗过所有的朋友,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在周边的小城游荡——曾经在这个地方上过课,面试过,每次进城也必然经过——却是第一次仿佛与这个地方建立起了某种特殊的联系。当汽车行驶在乡村的路上,好像皮肤可以感觉得到;当房屋和树木出现,这些景物落在心上并发出物件触地时的那种声音。而最可爱的表情则出现在你忐忑于是否要走进厨房的那个刹那——像个百分之百的孩子,仿佛从未在这个世界上呼吸过。
而往西300公里则是孟菲斯,行程被一条宽宽的河水隔成两半。误入歧途来到破落的孟菲斯中区,我因为丢了面子而轻轻唬了脸。回家的时候是夜晚,要走很久的乡间小路。你说层层叠叠的树影仿佛是童话王国,而我却很担心夜幕里面我们误入歧途遇到独眼魔王;等上了高速看到一个跳到公路里面搭车的人,我心下一软,你却警告说那可能是一个连环杀手。
一路走来一路听林忆莲的老唱片,那里面有很多你的主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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