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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30

    给亚轩的祝福

    亚轩大哥,
     
    首先要祝福咱妈有了一个好媳妇儿。高中的时候俺娘会在周中给我带振鼎鸡,然后坐在华山顶上的接待室里看着我吃完。我在高中的时候就养成了不在教室里呆的习惯,所以俺娘常常找不到我。好几次都是吴懿正好在总舵,然后跑来找我。一开始妈妈不知道那是谁,就告诉我是个可善良的女孩子,眼睛滴溜滚圆,一看就是内功精湛。
     
    那个时候吴懿还是掌门师姐,嗯,就是班长。不知道她几次三番搬着我妈妈找我有没有履行义务的职责。印象深刻的是下乡学农的时候,吴懿也是班长(嗯?怎么她老是班长啊)。出操的时候要喊口号,傻不拉即的;而且各个班级之间还要较劲儿,看谁喊得响(都17了吧,怎么还那样儿呢?)。别人班上都是男孩子当班长,喊的雄浑有力(不要看不起上海男生啊!),所以我们班还真有点儿玄。刹那间,吴懿同学的口号声犹如晴天霹雳,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响彻在南汇东海农场的上空。人群顿时惊呆了,过了半晌,只见的敌将跌落马下,七孔流血,给吓死了!因为怕给吓死,别的班级自动弃权,我们三班获得了喊的最响的荣誉。从此之后,吴懿同学有多了一个雅号,和一个三国英雄人物同名。通过这个故事,我希望提醒你,在今后漫上的人生道路上,没有十分的必要,不要做无畏的牺牲;吵,是吵不赢上海女生的。
     
    所谓优秀的女人全身上下都是利器,除了电死人不偿命的大眼睛和喊得敌人魂飞魄散的大嗓门儿,吴懿手中的笔更是威力无穷。想当初团委学生会之所以能势均力敌,除了某人的聪明才智人品才华以外,吴懿手中生花的妙笔更是功不可没。每当吴懿躲进团委学生会办公室那间小黑屋,不用半支香的功夫,整个复旦附中便会被淹没在我们的海报之中。吴懿不仅自己本领高强,而且还把一身武艺传授给了师弟师妹们。因为她眼睛大,所以师弟师妹们都喜欢她。不过关于这一点,亚轩应该已经了解,因为吴懿的这支笔不仅画到了清华建筑系,而且也画上了08年的场馆。不知道她那天能练成神笔马良,你让她帮我画一个媳妇儿吧。
     
    除了这三种看得见的功夫,吴懿更厉害的是无形的功夫。第一个叫做智商。我其实不知道她到底有多聪明,但是仅凭她比我聪明这一点来说,她就是非常非常非常聪明了。想当初分班后,我们数学还是一个数学老师教(叫什么来着?就是那个从三楼教室打开窗户就往外吐痰的那个)。有的题目,我们整个化学班都做不出来,跑上楼吴懿一下就能做出来,然后我们班的同学就开始认为我是数学天才了,而且还是那种大智若愚的数学天才。不知道你有没有和她打过牌,智商高的打牌也都很强。我们有四个常常一起打牌的高中同学,如今好像是在四个城市了。我和吴懿一般都是对家,因为另外两个说吴懿打得太好。所以需要带一个傻子。我觉得以后你们可以有两个孩子,于是一家人还可以打80分,而且因为你们智商都很高,所以也不会出现实力不平均的局面。
     
    吴懿同学做尖端的武器则是她的胸怀。那时候上海一千三百万,现在一千八百万(上海本地人口其实是负增长,但是因为外来人口。。。嗯,我已经住嘴了)中,吴懿同学的胸怀是我所见过的同龄(也就是妙龄的意思)中最宽广的。高中三年,她只有朋友没有敌人。说句老实话,如果上海女孩儿都跟吴懿一样心胸宽广,我也不会跑到美国乡下避难了。更难能可贵的是,每次我去你们清华参观大食堂,都是吴懿同学买单,所以这样的上海女生世上少有。有了她就跟有了王语嫣一样,即使她不出马帮你打,在旁边得呗两句,就能克敌制胜啊!
     
    昨天写到这里就去睡觉了,然后就有朋友跟我说,她都动心想娶吴同学了,而且这个人还是在一个不准同性恋结婚的州。所以我觉得应该说两句吴懿的坏话,好打消那些不明真相人士的误解,并且也能体现出你亚轩的高风亮节。首先是重理轻文,不太像女孩子。我帮人写的情书不少,但是帮女生写信(绝对不是情书哦)好像就那么一次,罕见得很。另外就是直接的很,不太会拐弯抹角。还记得那年秋天,她和你前任分手,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外面的雨大得很,可我一接电话,她哭得比外面的雨还大(可能也有她嗓门大的成分)。最后是吃的好象比较多。幸好她现在身材还不错,但是如果哪天她真的变胖了,估计你就会是最大的受害者了吧。幸好的是老吴嫁的是你,她说了,(我引用)你大气,宽容,智慧;所以我想她的问题对你来说,应该都不是问题。
     
    我是以吴懿从高中开始的朋友的身份写这封信的。她大学的事情,包括多少人和你竞争,你应该都是清楚的了。所以,我想把我记忆中的高中吴懿写出来,送给你。这样的话,你就可以再多拥有吴懿三年——从十六岁开始,到死去时为止。撇开我的信仰不谈,婚姻仍然是一生一世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我高中时和她成为好朋友,好同事,到同来北京读书,看她走过上一段感情……这一切不过是为了这一封信,好提供给你这一份小小的新婚礼物。
     
    这阵子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不是特别爱旅行,结果发现那是因为我无法从名山大川,海滩名城那里看到人物与事件,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野长城,兵马俑,和纽约列农被刺的那个墙角——通过亲眼看到实物,我可以更加接近曾经发生在那里波澜壮阔的史实。在今后的日子里,每当你看到吴懿同学,不知道你是不是也会看到那个16岁的瞪大了本来就已经很大了的大眼睛,帮着我妈妈找我的吴懿,或者那个憋足了气喊操的吴懿;如果这样,你会不会也在两个人吵架生气时,也努力去看到这样一个吴懿呢?
     
    祝你幸福!
     
    愿主祝福你们的婚姻!
     
    鱼虫
     
    March 28

    3月28日

    where are you really from? 是斯坦福大学心理学系的研究报告,说亚裔美国人最少被认为是美国人,从而他们进一步的证明自己是美国人,包括反应更强的爱国主义,以及说出更多的美国明星人物。而文章中没有指明的前提在于被认为是一个中国人或者日本人,对于这些小崽子来说,是一种否定。
     
    美国至今的种族政策的失败在于回避真正的问题,使得黑人没有能确立黑人的自我认同,而是另一种非白人的自我认同。这一方面加深了白人对其的文化压迫,另一方面也有害于其自我发展。而这种非白人化的自我认同,似乎正在扩散向拉美人。
     
    上课的时候听了两个在摩洛哥的传教士的故事,我发现,其实哪儿都可以成为教堂,即使不谈上帝耶稣。
     

     
     
    春暖花开,张灯结彩。一个礼拜竟然有三位俊男倩女告诉我要结婚,而在此之前,俺还没有好朋友要结婚的。穷人一个,也没有什么好送的,决定写传世美文一篇送给天下有情人。今天天色已晚,明天我还要上十个小时的课。所以只得在这里先表一下心意,祝福各位有情。如果近日,本人不在郁闷中变态,也没在郁闷中变坏,应该会再次郑重各位。
    March 27

    他乡

    嗯,大家对哈萨克族的文化社会有多少了解?然后除一下一百,大概就是一般美国人对俺们中国人的了解程度了。
     
    那天早上六点钟赶去纽约的飞机,从亚特兰大市中心坐地铁一直到机场。地铁车厢几乎坐满了,其中有三种人,黑人,白人和我。另外一堆白人也是来自这个学校(穿着学校T恤),也是大包小包,也是兴冲冲的去度春假。剩下的都是黑人,都在那边听着耳机昏昏欲睡的样子,都穿着各式各样的制服:快餐店,货运,超市。。。这就是这个城市。
     
    在纽约的时候住在一个美国同学的同学的同学家。她在bronx (就是成龙电影《红番区》的那个区)教小学五年级的孩子。那些孩子们都是黑人和拉美人,他们中的大多数可能一辈子就住在那个贫民区。那天,课上讲美国的种族问题,老师问,我是什么人啊?同学们回答,白人。老师接着问,你们知道白人是从哪里来的吗?同学们说,波多黎各(波多黎各人有拉美人当中最浅的肤色)。我想说的并不是美国人惯有的无知,而是想说,这些十一二岁,居住在红番区的“纽约客”们,除了他们的老师,都没有见过活生生的白人。而这,也是关于这个城市。
    March 23

    生如浮尘

    记得邹韬奋的自传叫做萍踪什么语,于是就想起了这么个题目。虽然基本上人人都是飘来飘去,但因为韬奋先生比较帅,所以他是浮萍,我做灰尘好了。
     
    一整天都有那么点恍惚,不知道为什么又思念了起来。一年前的喜悦和憧憬仍然清晰得触手可及,然而人们却不知飘落何方了。最近和一个美国同学走得比较近,却忽然发现她似乎很像她。吓得半死。恍惚间,上网搜索了半天,却什么都没有搜到。开始怀疑年少的爱情,所谓爱情,除了互相伤害,竟然连一点点线索都没有存留。
     
    前两天看了一个电影,今天便到图书馆借了惠特曼的草叶集。非常惊奇的发现学校图书馆里竟然有非常精致的1900年出版的草叶集,还能外借,连同那个四方折叠的灰色小盒子。草叶集刚刚出版的时候没有卖出几本,其中还有不少是惠特曼自己买的。而那个时候,惠特曼已经36岁了。心下顿时宽慰不少。
     
    还记得在本科的时候,常常感慨自己的围棋水平已经完全没有可能赶上李昌镐了,然后就开始盘算有没有可能凭借毕业论文成为第二个科斯。毕业前在上海某诉讼小律所实习的时候,还信誓旦旦的向女友保证,做好前三年每月只拿600块饭钱的准备,也要成为上海头牌的开庭律师。而大学时最大的抱负就是想一毕业就结婚,结果大家也都知道了。前两天妈妈给我打电话,我第一次开始宽慰她不要为我的事情着急。从初中起,每次因为和女同学的事情,都是妈妈为我挡风遮雨,从让我在爸爸的铁拳下幸免于难,可现在。。。什么世道啊!
     
    其实大家在生命的某段时间里,都做过灰尘,帅一点也是浮萍。但我们路过的是不同的地方。如果有人在路上遇到了可以依附的所在,那么除了幸运,我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来解释,而除了珍惜,我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来感慰生命中的幸运。
     
    希尔维亚同学是我亲近的朋友中第一个结婚的,更让我感动的事,她竟然不计前嫌的邀请了我。想当初物价经同学像我通风报信说,希尔维亚和她那时的男友,现在的丈夫,又复合了;但是你不要让希尔维亚知道是我告诉你的!我问他为什么,物价经说是希尔维亚特别嘱咐了,说如果我知道了,肯定会嘲笑她的。其实大家谈恋爱,多少都要闹几次分手,就算次数稍微多一点,比如二十七八次,但只要能最终修成正果,那又算得了什么呢。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讲,李察基尔在《落跑新娘》里讲,在今后的日子里,我确定我们中的一方或者双方都会想要结束这段感情;但是你们已经演习了这么多次,
    所以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一定会一次次雨过天晴,安然度过的。
    March 21

    写给小悦

    展信悦!
     
    非常抱歉不是很清楚你名字的写法。在异国他乡,我们的名字似乎都被慢慢淡化成一些发音,而中国字本来是着重形与义的。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你的名字到底怎么写倒在其次,因为写这封信本是因为你我同来自中国。
     
    尽管在课堂上公开说诸如“要说中国话就回中国去“这样的话实属罕见,但如果我们稍微留心,类似的言论或者态度并不鲜见。你也知道mp在食堂被搜,和发生在我和老师之间的事情。而更常见的,是时时处处的居高临下,趾高气昂——当然,如果我们稍微留心。
     
    虽然司空见惯,但是于我,这件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之所以让我当初愤瞒异常,还有两个原因:首先,那个家伙是个黑人,他本身非常清楚,在大学里,如果任何一个白人教授对一个像他一样的黑人说类似的话,“你怎么怎么样,你就回非洲去,”那个教授肯定会丢饭碗,并且可能永远都找不到一份教书的工作。但是他却对一个中国人说了这样的话。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明知道他的话可能给他带来大麻烦;但是他确定你不会,或者不敢告他,他才会那么嚣张。其次,我非常意外团契里的别人竟然异口同声地劝你息事宁人,甚至建议你主动给那个老师道歉——我以为那是非常幼稚的,因为你的道歉会使你失去以后complain的理由,哪怕他继续歧视你。我和我一个在读JD的同学交流,我们当时都为此感到非常悲哀,悲哀于大家地反应是如此的中国化——像我所说的,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个黑人,或者拉美人的身上,这个TA现在可能已经停职了。
     
    这就是我最初想给你写信的原因。但是因为顾及别人的看法,以及春假到纽约的计划,迟迟没有动笔。现在想来,恰恰是这段时间,让我重新考虑了整件事情,并且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我现在认识到,你还有团契里别人那种“忍气吞声”的做法,可能要比我当初那种“告他那个孙子”的看法更勇敢,也更可贵。
     
    我们之所以难以接受那个ta的做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把我们个人的行为和我们的民族无理的,不尊重的联系在了一起——他有什么理由判定你只能在中国说中文?中国人只能在中国说中文吗?所以,你的反应,不管你愿不愿意,都会被和你的民族,我们的民族联系起来。从这个角度来讲,你所传达的信息,不仅来自于你,更是来自中国。所以告他那个孙子毫无疑问是一个好的选择,其一,告诉他,他们,我们不是随便欺侮的,不是三岁小孩,可以随便说说的;其二,我们懂得怎样保护自己的;其三,告他一个人更可以替整个华人社区发出强音。
     
    但转念之间,这个转念要了我两个星期,我开始思考,我的想法是不是真的“中国。”显然不是,因为团契里大家的讨论已经说明了怎样的想法才是中国的;而我的做法,可能更像一个美国人的。虽然在美国的语境中,美国式的做法应该要比中国式的做法更有效——我现在仍然这么想——但是选择在美国做一个中国人,是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可能也是一件更加艰难的事情。
     
    在Edward Said的著作里,他作为一个巴勒斯坦人(你知道巴勒斯坦人在这里基本上就是恐怖分子的代名词)这样说:在一个殖民主义国际化的时代,没有他们的教导和支持,我们没有能力作任何事——我们行为的效力不再来自于我们的社会或者我们的价值与传统,而是来自于他们的。
     
    在你的故事里面,你还有除我以外的兄弟姐妹们,你们的“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的价值恰恰是缘自于我们自己的传统与价值;而“告他丫的”出事方式则是被美国文化所“教导和支持”的。而整个价值体系的微妙之处在于,强势文化的价值可能更有效,但同时取消弱势文化的效力。而如果我们坚持那些缘自于自己文化的价值,那势必要失去“他们的支持,“ 也就是说那个ta并不会真的感激你没有投诉他,也不会因此改变他的行为,更别逞想法。而你,也不会因此得到任何保护。但,这不正是我们民族千百年来的路吗?我们的前人默默无语的担当了多少世态炎凉,蹒跚前行。蓦然间,他们的同行人都早已凋谢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有我们,仍然孤独的默默无语的担当着这许多历史的创伤。这种担当,从远古至今,渗入我们的血液,构建我们的骨架。这种担当,来自我们自己;这种担当,如同我们的父母担当着我们的生活,而我们将担当父母的生活一样,从前没有,将来也不需要被西方文化所肯定与支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你所选择的,是难的,是走窄们,却也是我们自己的。如果你有时间,看看余华的小说《活着》,图书馆有英文的,也有电影。或者可以更清楚地解释我的意思。
     
    当然,除了代表我们的国家这个可能过于沉重的任务,你也代表你自己。从个人角度来讲,我还是认为投诉那个老师能够更加有效的保护你的利益,确保他今后不会损害你的分数,因为等你得了坏分数在投诉他,美国人可能不会理解你的“忍,”只会认为你是为自己找借口。
     
    所谓“人去乡益贱,“ 我们都会遇到很多在祖国不曾遇到的困难,如果留心;而不论我们是否意识到,这些困难都会或多或少改变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我认知。我们可以不说中文不写中文,除非对方付钱学中文,我们也可以因为说中文而被老师歧视。或多或少,我们都会被改变。包括我自己,不管自己多么欣赏传统并为自己的民族骄傲,我的第一反应已经是西方化了的“告他丫的。“ 所以,我要说的是,你选择了窄们,那条路会很难走,但是耶稣说了,走窄门才能进入天国。我真诚的祝福你。
     
    鱼虫
    2006年3月20日
     
    很多功课没有做,写得匆忙;而且我本来就口齿不清。所以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细聊。
    March 19

    与时俱进的余华/两周小记

    摘自《兄弟》
     
    这时候是文革后期了,革命不再是滚滚洪流,革命是涓涓细流了。余拔牙不需要再用拔错的好牙来表明自己的阶级立场,拔错的好牙摆在桌子上反而影响他的拔牙声誉。余拔牙与时俱进地又将好牙们藏起来了,和他的钞票们藏在一起,余拔牙心想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革命的涓涓细流有一天还会变成滚滚洪流,那时候他还得将这些好牙拿出来摆在桌子上。

    <paradise now>是讲两个巴勒斯坦青年被选中当人体炸弹后的故事。得了很多奖,对中东问题的复杂性有一个少见的人性的阐述,当然,这部分缘自其并非一部美国电影。
     
    《the notebook> kiki推荐的,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这部电影会在imdb上达到7。9,当然,分数本身毫无意义。也许,我们都已经忘记直白单纯的爱情,而<the notebook>提醒了我们。
     
    <the producer>在纽约看的歌舞剧,据说也有电影版,但是没看过。故事很有意思,很反讽所谓艺术。说两个人发现如果演出失败,那么可以挣更多钱。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失败,糟糕的剧本,糟糕的导演,糟糕的演员,但结果却是一个成功。有意思,不是吗?
     
    <pen and sword>said的谈访,在1994年。
     
    <from oslo to iraq>said的最后一本书,其实都是在一份报纸上的文章而已。很遗憾他没有像《东方主义》那样回应911事件。或许那真得太难了。看了gound-zero,怪怪的。911作为文化事件的意义可能,只可能淡于其政治意义,而作为个人叙事的911,却又还会有谁记得呢?
     
    <devil's playground>讲的美国amish部落人的生活。每到16岁,孩子们可以用一段时间来选择是否要成为像僧人一样生活的真正的amish人。而影片讲的就是发生在这段时间里的事情。amish人不用汽车,不准被照相,不穿花色衣服,基本不读书。。。
     
    <promises>通过一群孩子的视角观察了巴勒斯坦问题。和前面的天堂此时一样,有一点让我感受深刻,就是个人在整个政治文化的宏大叙事面前,是那么的孱弱无力。影片里的孩子曾有那么真诚的美好愿望,却也只能曾有。
     
    <life on debt>讲的是牙买加在独立之后的艰难处境。今天,在所谓的全球化中,牙买加基本上只是美国人的一个休闲场所而已。如果非洲的很多国家一样,这些当初的殖民地被西方国家殖民后肆意抛弃,并且必须负担种种殖民带来的后果,并且还必须在所谓的全球化经济中和西方国家“公平竞争。”其实我真觉得这部纪录片可以用来做“保先”的教材,共产党确实有先进的地方也。
     
    <Sacred and Secular>这本书的特别之处在于作者用了将近二十年,构建了一个巨大的宗教和政治的数据库,书中的大多数成果都是对那个巨大数据库的整理。但是我怀疑,在强大的东方主义的思想下,这样的“数据”以及由此得出的成果,能有多大的意义。比如说,书中的问卷,“你用多少时间来思考人生的意义,” 美国人的数值是日本人的三倍。当然,这所谓的“思考人生的意义”毫无疑问必须是美国式的。
     
    <活着〉在教室里放的这部电影,当然,没什么人看。但我看得很好。
     
    《兄弟》刚刚看完,还不知道该有什么感想。但至少为自己还能欣赏中文文学而感到自豪。
    March 17

    梦归百老汇

    张三长得其实不是很像张三,矮矮的个子,黝黑的面庞,敦实的体格;不过既然兄弟姐妹一共十一个,而他正好排行第三,所以他当然就是张三了。
     
    张三帮工的这家店,号称有城里最好的面包圈——很所有的城市一样,这个城市也有一些不算特色的特色菜,就是热狗和面包圈。中央公园一角的著名热狗店的标语是这样的:如果你1)破产了,2)赶时间,请来吃我们的热狗。虽然世界各地的很多美国人都是以热狗和面包圈为生,但是偏偏大家都以为那是纽约人的专利,大概就是因为纽约人更容易破产或者赶时间吧。
     
    小店之所以声名远播,最主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在于地理位置,就在从时代广场拐到44街的路口。而所谓的百老汇的剧院们,其实都是坐落在时代广场和百老汇大街之间的44街上。 
     
    张三每天就在小店里一边烤着面包圈,一边看着熙来攘往的人们。他还是不太会讲英语,所以一般都是大表哥负责接待客人。但是这天早上,大表哥病了;因为没有医疗保险的缘故,便也只能在家耗着。索性的是,来往的人们也都是匆匆忙忙的路过,一个大饼两块钱,两个大饼四块钱,也用不着张三多说什么。
     
    这时店里进来了两个客人,那个瘦高个儿的金发女孩儿和所有游客一样,似乎还沉浸在对这个城市的诧异之中,并且为生平第一次看百老汇歌舞剧而兴奋着,所以喋喋不休的和身边的男孩说这说那;还介绍说她妈妈讲到纽约一定要吃面包圈什么的。张三听了,却开始怀念家乡的墨西哥玉米饼起来。
     
    今天已经卖出了大概200个面包圈,而女孩儿却是第一个试图和张三对话的。她问,你知道st.james剧院,就是正在演the producer的那个,他们几点钟开始卖学生票?他们收信用卡吗?
     
    听明白之后,张三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的英语水平已经足够回答女孩儿的问题:sorry, i don't know.
     
    张三已经在百老汇卖了六年面包圈。他希望有一天,他未来的孩子会进到街上任意一家剧院,看一次百老汇歌舞。相比起来,女孩儿的第二个问题和张三的生活更加贴近:等有了身份,他就可以申请信用卡了;而这件事情,在他今生的计划之中。
     
     
     
    March 08

    三八节快乐

    那天晚上我还真有一点吃惊,当你告诉我,你要的生日礼物就是我会在那晚梦到你。
     
    为了能够送你多年来的第一份生日礼物,我一宿没睡——至少这样,既不会因为没能力做梦而爽诺,也不至于在梦里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从而没脸见你。
     
    但我后来还是睡着了,我猜我太想你了。在梦里,你坐在我的前面看电视,侧对着我,而我握着你的脚髁。
     
    今天是那晚之后第一次看到你,课上我们看录像,好像是讲反种族歧视的,我也不记得了。大家都坐在地上,你就坐在前面。看到你的脚髁,可我怂了。所以悄悄举起手,让影子落在你的脚髁上,好像就在我手中。
    March 06

    我不喝酒的

    很久很久以前,都快有大半年了,在国内的女友问我看过《杯酒人生》了吗;我说没有。她说很好看的。我说那等我回国的时候我们一起看吧。
     
    我们始终都没有看那部片子,我想我和她可能今生今世都不会坐在一起看电影了。虽然我们曾在一起做过这么多的事情,可再坐到一起看电影,想想都很难。
     
    我知道是那个打篮球的兔崽子介绍《杯酒人生》给我女友的,再后来我女友就成了我前女友。作为一个学社会工作的,我非常歧视两种人,一种是歧视别人的,另一种就是篮球特招生。我觉得他们品位低下,所以像《杯酒人生》这种被篮球特招生用来骗海外学子女友的电影,我本来是不屑看的。
     
    电影里最有意思也是最被争议的情节在于主人公迈尔斯拿出他珍藏多年的好酒,就着薯条和炸鸡喝了。大多数的批评家认为这是迈尔斯绝望无助的表现;他本来计划在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去喝那瓶特别的酒,但是现在他似乎是平白的就浪费了那瓶酒,这象征着在迈尔斯的世界里,所有珍藏的,宝贵的东西都失去了被珍藏宝贝的意思,也就是说,在经历了影片之前种种的失败与挫折,迈尔斯失去了希望。有过生活的人看到这个地方,大概都会有点心有戚戚: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最终把长久以来当作宝贝的东西也白白糟蹋了。 这种心痛倒也不是人人都有的,如果从小家有万亩良田,父亲宰相大官,恐怕就也就尝不了迈尔斯最后的这瓶好酒。
     
    而从一个故事架构的角度来看,整个电影讲的大概就是那瓶酒的故事。在这之前,出场的林林总总不同的酒,也就是在为最后那瓶就着炸鸡薯条的极品美酒作铺垫。有意思的是,之前的美酒都能说出道道来,比如说葡萄的种类,阳光水分,酿酒工艺等等,可到了迈尔斯常常珍藏的酒,却是什么说法都没有。想来也是,大象无形,大音稀声,好酒,其实不过是心上的那一口。
     
    平心而论,《杯酒人生》并不是一部适合于拐卖无知少女的电影,比起《铁达尼克儿》,《杯酒人生》里面非但没有任何裸露的肥胖女人,而在情节上,借用李逵的话来说,也是淡得出鸟来:从头到尾单线叙述;而同时,整个国际影坛的趋势都是在搞多主线的平行叙述结构,比如早两年的《Love Actually》《21克》到最近的大火特火的《Crash》和《Syriana》,都是怒多条主线伙同努多个主人公,既是热闹,也容易做好。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除非那个篮球特招时特别工于心计的主儿,不然就是我前女友缺心眼儿,才会喜欢上推荐这样一部电影的男生。
     
    但是无论如何咬牙切齿,我现在倒是和迈尔斯当初般的一无所有,或许,我还有多一份思念。主人公迈尔斯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作家,一个没有作品的作家。离婚已经多年了,却还是一蹶不振。直到在故事的结尾,见到了前妻的丈夫,自惭形秽之下,才终于彻底崩溃,也彻底释怀。从这个角度来讲,迈尔斯是一个非典型的美国电影角色,因为典型意义的美国人基本上都是像斯泰隆的《洛奇》一般,从无到有实现所谓的"美国梦"。而在《杯酒人生》里,迈尔斯是从没有到没有,途中还失去了本来有可能出版的小说,以及那瓶珍藏多年的超级好酒。
     
    然后我想我们的爱情也是一段从没有到没有的旅程,一路上我们失掉了青春。或者是恰恰相反,在青春这段从没有到没有的旅程上,我失掉了爱情,就像迈尔斯失去了那些他可能引以为豪的东西——他的小说;而我的,曾是你。迈尔斯的小说是电影里另外一个重要情节,两大鞋盒的字贯穿了始终,却只有一个人真的读过。而当迈尔斯在酒庄里接到编辑的电话,说小说没法儿出版的时候,整个人就疯了。症状之一就是开始牛饮葡萄酒,至于什么透气过氧闻味回味全都顾不上了。所以说,当人们把酒当酒喝的时候,一般就是悲哀的时候了。而当一个男人失去他赖以骄傲的东西时,那就是他最悲哀的时候。可是在这部电影里,迈尔斯似乎失去了他全部赖以自我感觉良好的东西,小说和好酒。于是,这是一部悲哀的电影。
     
    而悲哀的电影之所以能够引人入胜,往往是因为电影的悲哀折射了生命的悲哀。具体来讲,在这部电影里,讲的是生命的琐碎和平庸。迈尔斯和他的朋友,过气演员杰克,都是被平庸和琐碎构成的人物,就像绝大多数看电影的人一样。迈尔斯的破车,他妈妈破旧凌乱的公寓,他自己平淡破碎的生活,这一切的生活,似乎都是我们每个人过着的。而导演更是阴险的拍摄了很多小小的镜头,比如说迈尔斯对着镜子剔牙、光着身子坐在马桶上看报纸,以及在朋友跑出去寻欢做爱的时候,无聊的坐在汽车旅馆走廊上剪脚趾甲。这些通常人们会觉得不堪、甚至恶心的场景,放在这部影片里,却让你感到生活就是这样不可回避的平庸,而我们就在这样常常需要面对平庸的生活中和迈尔斯发生同感,产生沟通。
     
    于是我开始想,是不是电影让女友察觉了生活的平庸,而她生活的平庸,又是不是我的过错?想到这里,我开始察觉那个篮球特招对于电影的体察似乎是那么深不见底,简直到了飞叶取人性命的地步了。
     
    虽然如此,面对人人都面对的平淡生活,我们似乎总还有一点选择权,如同女友选择离开我一般。比如说《杯酒人生》里面的女主人玛雅,公虽然平凡,但却被塑造的几近完美。玛雅是一个离了婚的酒吧女招待,并且好像还在挤时间读个夜校什么的。更可贵的是,玛雅几乎不像一个女人:她看上了长相平平,才华平平,钱包也平平的迈尔斯;虽然迈尔斯却总没有信心。而电影里玛雅最重要的台词是在和迈尔斯讨论葡萄酒的时候,迈尔斯问她为什么喜欢葡萄酒,玛雅回答说,因为葡萄酒就像是生活——葡萄酒是活着的,我会想着酿酒的那一年有多少雨又有多少阳光,葡萄们都是怎么长的。然后会想那些采摘葡萄的人又都是什么样子的人,如果那是一瓶陈酒,那些摘葡萄的人里面又有多少已经死去了。我喜欢葡萄酒不断延展的过程,就好像如果我今天打开这瓶酒,那它的味道肯定不同于如果我在另外一天打开它,因为就是活的。从这个角度来讲,玛雅始终保持着对葡萄酒的主动权,如何思考它们。而与玛雅相反,迈尔斯以前一直用另外一种角度来理解品酒,来理解生活,他喜欢的是比诺葡萄酒,这种葡萄只在法国南部以及加州部分地区可以生长,纤细敏感,赖人的悉心照料,喜阴不喜阳,性格也有点孤僻。 总而言之,比诺葡萄酒是需要特定的环境,特定的人物才能被欣赏的种类。
     
    所以我想法里面的故事结尾,迈尔斯是无奈而痛苦的放弃了自己原来那种对葡萄酒纤细敏感的偏好,他之所以在快餐店喝极品葡萄酒,正是相信了玛雅的话,好酒被打开的那一刻,就是好酒最特别的那一刻。品酒最终在于人,而不是就本身。喝完了酒,酒壮人胆,迈尔斯打扮得干干净净,走向了玛雅的住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找个漂亮的女人给自己出主意,不然再好的建议也不容易被接受。
     
    行文至此,继续探究为什么我那不好文艺的前女友会和一个龌龊的篮球特招一起看《杯酒人生》似乎已经不再重要。前面说了,无论酒,电影,重要的在于人,而不是那些事物本身;也比如人生。往事与我,也如同自珍的破扫帚,是到时候拿出来用用,换取一些零花钱了。
    March 03

    思嘉,生日快乐

    思嘉妹妹,
     
    今天你一岁了,恭喜发财。
     
    我妈后来颇有感慨地说,其实当小孩也蛮辛苦的,有话说不出,所以常常急得哇哇直哭。所以我猜想,很多时候,你瞪大了眼睛,挥舞着那么短的手臂,嘴巴里嘟嘟囔囔的,心里一定在想:你们这些笨蛋,看不出来我要上厕所吗?就会在那里傻笑,一点用处都没有!
     
    尽管你只是一个普通而辛苦的小孩,但是比起这个世界所有别的孩子,你却是最幸福的,因为从你降生的第一天起,天使们无时无刻不在你的左右,守护着你的纯真。去年暑假的时候,我有幸和你住隔壁。有的时候夜深了,可是小姐您想吃夜宵,这个时候,守护你的天使就会喂饱你。而很多时候,你爸爸要白天上班,于是守护天使就又会出现在你的身旁,照顾你,呵护你,并记录下你一整天的吃喝拉撒。或许你应该保留下那些纪录,等到出嫁的那天,告诉你的爱人,你曾经被如此爱过。那许多天使里面,有一些我认识,他们叫做王阁,Charlotte, 王瑾……还有一些我也不认识,甚至都看不到;但是每当看到你睁大了眼睛在空中东张西望,我就知道,你正望着这些飞舞在空中的天使们。
     
    所以啊,思嘉,请尽情的享用你的幸福时光,尽情的享用天使们的关怀。这个世界是被魔鬼所掌控的,我们却注定要在这个世界成长、学习,并最终失去看到天使的眼光。即使知道这是人们在这个世界的使命与生命,我却也难免为此而伤怀。幸好的,你可以看到天使,而我,可以看到你的表情。
     
    思嘉啊,虽然你今天刚刚一岁,但我觉得还是应该如同和一个成人般的与你交谈。你大了,虽然只是大了一岁,但是也应该比去年这个时候懂得更多的东西。和别的小孩比起来,你虽然有很多天使,但是你没有妈妈。我们都觉得Charlotte是你的妈妈,但是她也没有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现在你有了新妈妈,但是她却也不可能真正的取代你的妈妈。尽管如此,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把她们都当作你的妈妈,不光是现在你还依赖她们的时候,我是说永远。Charlotte从神那里得到爱,并把这爱传达到你这个异国的小精灵身上;而你的新妈妈也将把你看作自己的女儿,并为此付出许多许多。中国老话说不能有奶就是娘,但是如果有爱——那从天上而来如同父母爱子女般的爱,那么勇敢的拥抱就不会有错。
     
    一年后,我们将在明天为你过生日,一年后,欧阳叔叔们就要从远方归来,一年后,说不定你就要踏上归乡的路途。相比那些在茫茫人丛里丢了一年时光的人们,如我,你又是如此幸运:在你人生的头一年里,你的生命中除了爱,别无其他。父母子女之爱,兄弟友谊之爱,无私无尚之爱,你甚至目睹了爸爸的恋爱;你这一年的生命是多么的硕果累累啊!
     
    尽管我们还不知道明年你将身在何处——这会是你的父的决定,也会是我们的父的决定,但我想经过了如此丰硕的第一年,你将会无所畏惧的面对所有未来的人生。无论是一岁,还是一百岁,我们都没有办法真正控制我们的命运,但是我们又无时无刻不在塑造着自己的生命,这也是我们不能停止爱的原因。感谢主,这是多么奇妙的生命啊!感谢主,给了你一个爱的生命。
     
    生日快乐,思嘉。
     
    鱼虫
    2006年3月2日

     
     
    思嘉妹妹,

    你妈妈是我在查经班上认识的。见到她之前,就听说了一个“化腐朽为神奇”的故事:领我去查经班的陈洁在你妈妈的婚礼上帮她化妆,化完之后,你妈妈非常诚恳地感谢陈洁说:“你真是化腐朽为神奇啊!”

    一个称自己为“腐朽”的女子,必然是与众不同的:相比在海外的许多所谓“学者”,你妈妈关心这个世界,诚挚而善良,大气地热爱着她的生活和她的爱人,你的爸爸。因为美国人大多发不清王阁的名字,所以你爸爸索性叫自己Guy,可惜得是仍然有美国人分不清他到底叫Guy还是Gay。其实无论是哪个,都包含着一个“快乐”的意思。你爸爸确实是一个快乐的人,因为他有一个好妻子。

    你的父母两个永远是一起来查经班,一起做礼拜。因为个性和专业的关系,你爸爸对《圣经》的很多说法有疑问,这点倒是和我“臭味相投”,所以有的时候我们的带读人记不清到底是谁提的问题,便会说“嗯,这种问题不是鱼虫就是阁提的”。这个时候你妈妈总是笑笑,就是那种你做错了事被老师批评时母亲的笑,过一会儿小声数落你爸爸两句。但是在人前,你妈妈总是说:我和阁是共同进步,而且他的进步比我快。

    你妈妈作为一个女人的生命,很快就要圆满了——生活在宜人的美国南方,有事业,有爱人,现在又有了孩子:小思嘉。为了这个名字,妈妈还和老林差点打起"官司":因为亚特兰大是《飘》中郝斯嘉的故乡,又因为对海外华人来说“思嘉”同时又有“思家”的谐音,所以老林也喜欢这个名字,打算用在将出世的女儿身上。可是你妈妈声明要为这个名字申请专利,这样就再也不能有别人用这个名字了。

    所以啊,小思嘉,你看你的妈妈是多么爱你,你的名字和你的一点一滴对她来说都是不可替代的。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哪怕在你的有生之年你再也不能看到你的妈妈了。在你出生的第二天,你妈妈陷入了昏迷,之后再也没有醒来。

    你出生前四天,我们大家一起给你妈妈做了祷告,每个人都祝愿你们的母女平安;但我想谁都没有真猜到会出意外,这是一个科技昌明时代,生产死亡律几乎是零。所以我的祈祷是直接为你的,希望上帝能对你永远耐心,无论在你的生命中出现何种偏差,希望上帝永远对你保留信心,随之准备接纳你。可我没想到,我得祈祷现在倒过来应验在你的身上:希望你永远对上帝保留信念,即使人世间最惨痛的事情在你一出生就降临在你身上。我们没有智慧去揣测上帝的意愿,但我们有信仰去顺从上帝的意愿——而我理解这对你也许是再困难不过的事情了。但你想想看,这个世界有太多我们不能理解的事情,比如黑头发的你会出生在亚森斯,比如你的父母会在离家万里的地方相爱,所以我们不妨都用最大的善意和信仰来阐释生命中一切的不解,你说呢。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你虽然只和你地上的妈妈呆了一小会儿,但是你有了一个天上的妈妈。因为她的善良,智慧,虔诚和对你的爱,她会是一个有着非凡能力的天上的妈妈:她能保佑你健康美丽,有很多美国男孩追;能保佑你聪明过人,考试作弊永远不被抓到;能保佑你虔诚善良,一百年后上帝作东请你到天堂全家团圆……

    好了,小思嘉,我这封信就写到这里,虽然不长,但是估计也得花你十好几年才能看明白。看不懂没有关系,如果你愿意,叔叔可以为你编一本只属于你的中文语文书,而且保证比所有别的小朋友的语文书都要好,因为你妈妈也会帮助我来帮助你。最后记住三点:第一,不要哭太多,你一哭你爸爸会更想哭;第二,不要怪妈妈,如果她能选择她就不会去完美的天堂,而是留在地上照顾你,给你喂奶,换尿布;第三,信仰上帝和爱,因为这是你来到这个世间的原因,也是你能在天堂重见你妈妈的条件。

    你的小叔叔
    鱼虫
    2005年3月6日
    March 01

    婚姻法老师

    据说听牛,反正我们的教材就是他写的。白胡子白头发,每天上课都穿衬衫,打领结。
     
    上节课被临时取消,说是身体不好。今天上课给大家道了歉,说年纪大了,一旦睡不好整个人就不逮劲儿——他的太太出门儿一周,而老太太不在的时候,老头儿就睡不好。

    《巴赫平均律之慢板》都是里希特演奏的,一个网友,我认为是非常高级的发烧友,从八张cd里的慢板,(平均律一般都要四张碟)挑出来,放在一起,还配上了封面。巴赫,李希特,慢板,就是完美,完美,加上完美。
     
    《ACTs OF Faith>所谓的新概念宗教社会学,就是扯淡。认为宗教的复兴在于竞争,就跟商品一样。这个新理念,还不如韦伯那些无神论的旧理念呢。